同媽媽朋友食飯,講起小朋友報小學問題。我話好怕以前讀書中文科,d閱讀理解要答問題,成日都估唔中出題者想我答乜,明明我覺得自己個答案都啱。後尾我諗起一件中學往事

大概係中四五,Miss搵左篇文做閱讀理解,我仲記得係《亡人逸事》by 孫犁(全文擺係文末)。我都唔記得左個問題點問,反正Miss改完卷之後,下一堂大聲讀左我個答案出黎:「我認為作者對妻子沒有多少愛情」Miss批評話呢個答案「好冷血」(佢冇開名係邊個)
我果時當然好嬲啦。lunchtime同班同學討論,我記得大家個反應都係笑我「冷血」,或者笑我太上心Miss嘅comment。最震驚嘅係,得我一個咁答,其他人嘅答法係類似「係文中睇得出作者對亡妻深深嘅愛同懷念」
Bullshit!

然後今日,相隔廿年,我睇多次篇文。wtf,盲婚啞嫁,當老婆係勞動力捉佢去耕田,作者本人反而唔洗。生左幾個細路留俾老婆湊大,作者就多數時間都唔係屋企。咁短嘅篇幅,其中有一大段係quote作者嘅朋友提佢「好心你寫下你老婆啦」、以及朋友讚許作者老婆嘅文字;另一段就讚作者阿媽對老婆好。雖然話唔應該以依家嘅社會準則去批判舊時嘅生活。我維持原判。都係覺得入面冇乜愛情。愛個標準set到咁撚低,對大家有咩好處呢?

果位Miss係好人黎,即係佢都有係我broken嘅年紀有扶一扶我。我係嬲件事,從來冇嬲過佢

我依家係作為一個媽媽咁思考呢件事。我需要知道「教育制度嘅問題」,其中有邊d係影響唔大唔緊要,有邊d係需要用家長身份干擾下。呢件事黎講,結論係,
1/ 「個人感覺同情緒」係每個人都有資格擁有嘅聖域,任何權威都冇資格要求人順從屈服
2/ and then你冇事冇幹都唔好去否定其他人嘅感覺同情緒。不過可以有例外

最後,我真係唔嬲我Miss嘅,佢真係個好人黎。但係佢當時都已為人母,睇完篇文冇同情作者老婆不但止,仲話我冷血,我呢一刻有d唏噓,咁囉


亡人逸事

孫犁



  舊式婚姻,過去叫做「天作之合」,是非常偶然的。據亡妻言,她十九歲那年,夏季一個下雨天,她父親在臨街的梢門洞裡閒坐,從東面來了兩個婦女,是說媒為業的,被雨淋濕了衣服。她父親認識其中的一個,就讓她們到梢門下避避雨再走,隨便問道:
  「給誰家說親去來?」
  「東頭崔家。」
  「給哪村說的?」
  「東遼城。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,恐怕成不了。」
  「男方是怎麼個人家?」
  媒人簡單介紹了一下,就笑著問:
  「你家二姑娘怎樣?不願意尋吧?」
  「怎麼不願意。你們就去給說說吧,我也打聽打聽。」她父親回答得很爽快。
  就這樣,經過媒人來回跑了幾趟,親事竟然說成了。結婚以後,她跟我學認字,我們的洞房喜聯橫批,就是「天作之合」四個字。她點頭笑著說:
  「真不假,什麼事都是天定的。假如不是下雨,我就到不了你家裡來!」


  雖然是封建婚姻,第一次見面卻是在結婚之前。定婚後,她們村裡唱大戲,我正好放假在家裡。她們村有我的一個遠房姑姑,特意來叫我去看戲,說是可以相相媳婦。開戲的那天,我去了,姑姑在戲台下等我。她拉著我的手,走到一條長板凳跟前。板凳上,並排站著三個大姑娘,都穿得花枝招展,留著大辮子。姑姑叫著我的名字,說:
  「你就在這裡看吧,散了戲,我來叫你家去吃飯。」
  姑姑的話還沒有說完,我看見站在板凳中間的那個姑娘,用力盯了我一眼,從板凳上跳下來,走到照棚外面,鑽進了一輛轎車。那時姑娘們出來看戲,雖在本村,也是套車送到台下,然後再搬著帶來的板凳,到照棚下面看戲的。
  結婚以後,姑姑總是拿這件事和她開玩笑,她也總是說姑姑會出壞道兒。
  她禮教觀念很重。結婚已經好多年,有一次我路過她家,想叫她跟我一同回家去。她嚴肅地說:
  「你明天叫車來接我吧,我不能這樣跟著你走。」我只好一個人走了。


  她在娘家,因為是小閨女,嬌慣一些,從小只會做些針線活;沒有下場下地勞動過。到了我們家,我母親好下地勞動,尤其好打早起,麥秋兩季,聽見雞叫,就叫起她來做飯。
  又沒個鐘表,有時飯做熟了,天還不亮。她頗以為苦。回到娘家,曾向她父親哭訴。她父親問:
  「婆婆叫你早起,她也起來嗎?」
  「她比我起得更早。還說心痛我,讓我多睡了會兒哩!」
  「那你還哭什麼呢?」
  我母親知道她沒有力氣,常對她說:
  「人的力氣是使出來的,要伸懶筋。」
  有一天,母親帶她到場院去摘北瓜,摘了滿滿一大筐。母親問她:
  「試試,看你背得動嗎?」
  她彎下腰,挎好筐系猛一立,因為北瓜太重,把她弄了個後仰,沾了滿身土,北瓜也滾了滿地。她站起來哭了。母親倒笑了,自己把北瓜一個個揀起來,背到家裡去了。
  我們那村莊,自古以來興織布,她不會。後來孩子多了,穿衣困難,她就下決心學。從紡線到織布,都學會了。我從外面回來,看到她兩個大拇指,都因為推機杼,頂得變了形,又粗、又短,指甲也短了。
  後來,因為鬧日本,家境越來越不好,我又不在家,她帶著孩子們下場下地。到了集日,自己去賣線賣布。有時和大女兒輪換著背上二斗高粱,走三里路,到集上去糶賣。從來沒有對我叫過苦。
  幾個孩子,也都是她在戰爭的年月裡,一手拉扯成人長大的。農村少醫藥,我們十二歲的長子,竟以盲腸炎不治死亡。每逢孩子發燒,她總是整夜抱著,來回在炕上走。在她生前,我曾對孩子們說:
  「我對你們,沒負什麼責任。母親把你們弄大,可不容易,你們應該記著。」


  一位老朋友、老鄰居,近幾年來,屢次建議我寫寫「大嫂」。因為他覺得她待我太好,幫助太大了。老朋友說:
  「她在生活上,對你的照顧,自不待言。在文字工作上的幫助,我看也不小。可以看出,你曾多次借用她的形象,寫進你的小說。至於語言,你自己承認,她是你的第二源泉。當然,她瞑目之時,冰連地結,人事皆非,言念必不及此,別人也不會作此要求。但目前情況不同,文章一事,除重大題材外,也允許記些私事。你年事已高,如果倉促有所不諱,你不覺得是個遺憾嗎?」
  我唯唯,但一直拖延著沒有寫。這是因為,雖然我們結婚很早,但正像古人常說的:相聚之日少,分離之日多;歡樂之時少,相對愁歎之時多耳。我們的青春,在戰爭年代中拋擲了。以後,家庭及我,又多遭變故,直到最後她的死亡。
  我衰年多病,實在不願再去回顧這些。但目前也出現一些異象:過去,青春兩地,一別數年,求一夢而不可得。今老年孤處,四壁生寒,卻幾乎每晚夢見她,想擺脫也做不到。按照迷信的說法,這可能是地下相會之期,已經不遠了。因此,選擇一些不太使人感傷的片斷,記述如上。已散見於其他文字中者,不再重複。就是這樣的文字,我也寫不下去了。
  我們結婚四十年,我有許多事情,對不起她,可以說她沒有一件事情是對不起我的。在夫妻的情分上,我做得很差。
  正因為如此,她對我們之間的恩愛,記憶很深。我在北平當小職員時,曾經買過兩丈花布,直接寄至她家。臨終之前,她還向我提起這一件小事,問道:
  「你那時為什麼把布寄到我娘家去啊?」
  我說:
  「為的是叫你做衣服方便呀!」
  她閉上眼睛,久病的臉上,展現了一絲幸福的笑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1982年2月12日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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