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技術社会論の技法 (1)

書名
科学技術社会論の技法

中文書名
透視科技與社會的九道工法

編者
藤垣裕子

現在是2020年2月尾,來自中國的#武漢肺炎在全球初現爆發迹象。就官方確診數字而言,政府親中、接壤中國、中門大開的香港都比日本少,令很多一向崇日的香港人大跌眼鏡(不過以人口比例而言,日本的確診率仍是低過香港)。香港的討論區出現不少post,以及朋友小圈子聊天時,很多人嘗試以港人多年對日本人的理解去解釋這個情況。

這種情況下,很適合為這本書,寫個詳細的讀書筆記。

// 本書簡介 //

這本2005年在日本出版的書,2015年經由台灣出版了中文版。中文版題目起得盡量娛樂性,而正文,其實是日本社會由1950年代到現今,所經歷的9個引起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例,以相當嚴謹態度,由不同研究人士編寫的「獨立調查報告」。文中舉出大量史實資料,並一一註明出處,再分別以科學角度及社會角度作出深入分析。

編者總結所報告的案例為「科技發展」類別,相當空泛,不如直接看看該9個案例:
1. 水俁病中的行政科學家、媒體的互相作用
2. 痛痛病問題解決過程中專家與市民扮演的角色
3. 從文殊訴訟探討日本核能問題
4. 藥害愛滋問題的STS分析
5. BSE/牛海線狀腦病/狂牛病觀之日本食品問題
6. 基因改造食品的風險管理
7. 醫療廢棄物之攻防
8. 全球暖化與不確定性
9. 先進技術與法律 — 由Winny事件談起

// 筆記 //

案例1.
水俁病中的行政科學家、媒體的互相作用

這個初發於1950年代的怪病,至成書時(2005年)仍未找到確切病因。
多年以來,病因被歸咎於食水中的某種重金屬引起。被指名為禍首的一方(主要是商界 — 一間氮肥料公司及海產業界),每每都提出有力的反駁,更甚者會阻撓研究行動。幾個來回之後,研究水俁病的科學團隊,越來越持審慎態度公佈其研究成果,而民眾,對一再被否定的研究分果也越來越缺乏信任。地方政府,則以「未能確立何種重金屬是病因」拖延了實施補償政策。

本篇相對簡單,Highlights:
– 民眾無法理解「病因研究」,不明白所有科學研究都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當現有理論被推翻,會對整個研究產生不信任。
– 媒體急於報導,將民眾無法理解的資訊(也許記者本身也不理解),作出過份簡化及高調的報導,以及,以娛樂手法報導不同研究團隊報告中的相異。
– 科學團隊重視名節,吝嗇於公佈有助控制疫情、但本身不夠精確的研究成果,發言也甚為挑釁。進一步加深民眾反感。
– 商家視經濟重於疫情,以及,受惠於該產業的民眾亦普遍擔心生計,與商家站於同一立場,選擇放棄少數人的健康(類似香港的大白象工程,很多地盤佬內心都反對,但仍然示威要求政府通過撥款)
– 地方政府未有保持中立,偏幫商界,抗疫政策反應緩慢

常抱怨香港政府的專業界別,其發表人大多都不是該專業背景出身,反而多由從商人士擔任。終於在水俁病案找到一個合理的反面教材:專業人士的公關技巧可以是災難性的,不適合做決策。
當時民間專業人士沒有廣泛而有組織地支援受害人(中產階層的力量缺席),從後面的案例可以看到,隨著社會的普遍教育水平提升,中產階層力量的加入,幫助弱勢人士慢慢足以與政府及商界抗衝。

案例2.
痛痛病問題解決過程中專家與市民扮演的角色

痛痛病最早的病例可以追溯到1911年,到1968年厚生省才正式發表研究報告,指出病因是慢性鎘中毒,認定鎘來源是神通川上遊一所礦廠。
民間早在1935年已有醫生懷疑該病是礦毒所致,該醫生過世後,其兒子繼承遺志,研究病源及診治方法。
全國多位科學家也發表了病因為礦毒的論點。

確立病因的阻礙力主要來自一班持反面論點 — 將病因歸咎鎘中毒理據不足 — 的科學家。書中持中立態度,也陳述了該批科學家的論點。
本應中立的政府,持不作為態度。

1966年,政府開始廣泛地,對受重金屬排放影響的人士施行補償計劃,其中包括痛痛病患者。但對待痛痛病患者態度冷淡,而且依然不承認病源為礦毒。
至此,痛痛病患者的家屬對政府死心,1968年自組調查委員會,並研究向相關人士提出訴訟。
結果,來自全國各地的共200多名律師聯署向該礦廠提告,並獲得了各方民間團體的支持。直至1971年地方政府判受害人勝訴。

礦廠方提出上訴,提出專家報告「鎘中毒非該病唯一原因」,高等法院判其敗訴。判決中包括要求礦廠需接受公眾監督,即公眾有權進行現場調查及要求公開資料。
自1972年勝訴,至成書(2005年)仍然定期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市民(包括各範疇的專業人士),自組調查團進礦場調查。
礦廠與調查團的關係也趨向良好,彼此交流作出改善。

本篇相對簡單,Highlights:
– 受害方勝訴,全有賴受害者的堅持,以及其他民眾的正義
– 其中,大量專業人士的參與成為最有力後盾
– 最先判受害者勝訴的地方法院,其判詞意義重大
– 當時正遇上日本二戰後開始重視環境問題
– 持反面論點的專家也同樣德高望重,不應因其立場懷疑其專業見解。但無可否認,此批專家的立場阻礙了控制痛痛病,延遲了受害者得到應得的補償

此案例雖然看起來像是正義最終理所當然地獲得勝利,但這都得有一個相對公正的政府。在香港,有更大規模的民眾運動、更廣泛地有各界專業人士作後盾,依然也只能靠瘟疫(武漢肺炎)來制裁施害者。
另外,要求專業人士重視社會責任、偏頗地進行研究,與要求商人不將利益擺在第一位,同樣不設實際。反而應該審視法院的角色:法律本質的複雜程度,令其無法單純為公義服務;法院無力解決社會問題。這個問題在下一案例有詳細討論。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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